浅析电子签名在房地产领域运用前景
电子签名是基于国际PKI标准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相当于网上的身份证,它以数字签名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有效地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帮助各个主体识别对方身份和表明自身的身份,具有真实性和防抵赖功能。与物理身份证不同的是,数字证书还具有安全、保密、防篡改的特性,可对企业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的传递。电子签名技术可以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加盖的纸张文件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
电子印章的具体做法是将电子文书内容的数字签名通过数字水印、加密等技术,使其和电子印章图像进行有效的绑定(如利用隐藏技术将数据隐藏在电子印章的图像中等),验证电子印章真伪的过程其实就是验证数字签名的过程。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
目前的技术确保印章成为签名有效的表现形式。即只在使用电子签名技术验证某份电子文件真实有效时,才正常显示印章。这样我们不仅可以用电子签名技术对正文数据进行保护,还可对印章进行保护,避免不法分子盗用后在非法的、电子文件上显示合法的印章,从而混淆是非。
《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很多人对电子签字的认识程度不够,另外加之以前受法律条文约束,导致电子签名在房地产领域使用一直发展迟缓。第28条,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第32条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从法条来看,个人使用自己经认证的电子签名,只要自身不存在问题,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冒用或者认证部门予以承担。
在各地都极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情况下,房地产领域需要主动作为,利用新科技、新技术。在不动产登记中启用电子证书,在各地频频见诸报端,开始还只是在信息技术发达的沿海大中型城市,最近一段时间,中小城市和京广线以西的部分城市启用电子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可见电子技术的运用对以前房地产相关领域思维定式的冲击越来越大,频度越来越快。
浙江省在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中对新技术的利用值得思索,阿里集团的地域覆盖影响力明显,在电子签名和电子数据运用中的明显超前于其他区域。杭州房管局在不动产交易监管中实现了不见面审批,衢州在个人进行电子签名和刷脸认证之后实现了零跑腿。未来在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交易领域,在政府数据云平台政府数据共建共享和完善的信用体系支撑下,电子签名必将加速推进,不见面办理将成房地产领域的新常态,“一机在手,权证到家”将有可能成为房地产领域的新目标。(廉茹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