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建设厅房屋权属登记依据请示的复函 2018年5月16日11:48:54 发表评论 3 views 收 藏 107 对湖南省建设厅房屋权属登记依据请示的复函(建办住房函【2006】315号) 关于对湖南省建设厅房屋权属登记依据请示的复函 (建办住房函(2006)315号) 湖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如何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产权面积相互关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后出具的测绘成果,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所注明的预售总面积,不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 此复。 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我的微信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